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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当调整预售许可 武汉六项举措支持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
发布时间:2020-5-25 9:14:28 来源:

武汉市房管局发布六项举措,全力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工复产,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这六项举措包括:分批有序开工复工、加强安全管理、优化审批服务、调整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、提高预售监管资金使用效率、完善社保个税缴纳的购房认定标准。

其中关于调整预售证申请标准及资金监管见下表:

适当调整预售许可 武汉六项举措支持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

资料显示,房管局在2019年12月31日,对新建商品房预售工作发布征求意见稿,拟推出7大类举措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。提出,低层项目(含四层)要求主体结构封顶,且砌筑工程完成;多层项目要求(含六跃七)主体结构要达到层数的三分之二;小高层及以上项目,建筑主体结构要达到层数的二分之一且不得少于七层。注:改文件为2019年发布的征求意见稿,官网尚未公布正式执行文件。

同时,该文件针对疫情期间社保漏缴给出明确意见,非本市户籍居民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缴纳社保或个税需缓缴的,其缓缴期可视为连续缴纳,补缴时限不超过6个月。

适当调整预售许可,武汉六项举措支持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

具体来看,全市将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动态调整,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,支持房地产企业实行差别化分批复工复产。复工复产过程中,将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抓好防控防护,确保复工复产安全有序,严禁盲目抢工期、赶进度等行为。

在审批服务方面,市房管局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事项“网上办”,全面实行网上预审制度。其中,对开发企业资质事项,取消劳动合同、企业章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等收件资料,采用法人承诺的方式予以替代;对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,在未取得前期物业合同备案的情况下,法人承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完成相关手续的,可先行办理;推行不见面服务,资质、预售许可和告知书等事项办理需收取材料,可通过邮政免费快递送达,重大项目急需办理手续的,还可以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按预约时间优先办理。

在预售许可要求方面,2020年10月1日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,其开发投资额达到25%以上,且高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1/4以上、多层(含六跃七层)及低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,即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。

同时,预售监管资金使用效率也将提高。2020年10月1日之前,在重点监管资金增加“项目主体结构达到三分之二进度”拨付节点,累计拨付额度不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标准的55%;进一步降低开发企业财务成本,开发企业申请使用银行保函等额替换重点监管资金时,无需签订《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补充协议》,银行保函有效期原则上不低于6个月;项目取得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》且已按规定足额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,开发企业可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,累计申请额度为重点监管资金标准的100%,并可申请撤销监管账户的监管;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或疫情防控期间作出贡献的企业,在工程进度未达到规定的用款节点,可申请预支重点监管资金。

此外,非本市户籍购房人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缴纳社保或个税需缓缴的,其缓缴期可视为连续缴纳,补缴时限不超过6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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