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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进一步降低城镇人才落户门槛 居住满6月可申领居住证
发布时间:2018-5-9 15:36:18 来源:齐鲁网

齐鲁网5月8日讯 今天上午,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“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”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上,在谈到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,人才资源是重要支撑。公安机关如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,完善居住证制度,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,吸引更多人才来我省兴业时,山东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调研员陈爱国表示:总书记指出,发展是第一要务,创新是第一动力,人才是第一资源,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离不开各行各业人才的支撑。对此,省公安厅从改革户籍制度、深化居住证制度等多方发力,吸引更多人才来鲁就业创业。

一、进一步降低城镇落户门槛,确保各类人才落户无障碍。取消省级高层次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、配偶、子女落户限制;取消高校毕业生以及具有专业职称、技能等级人才的就业年限、社保年限、单位性质、居住场所的落户限制;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、重大工程急需各类技能性人才可凭人社部门证明直接落户。

二、进一步深化居住证制度,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是流动人口享受公共服务的重要凭证。《措施》规定,一是深化“互联网+”应用,鼓励、引导用工单位、流动人口本人通过互联网申报居住登记。二是规范居住证申领,流动人口除在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时间满6个月以上外,凡能够提供在居住地申领营业执照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“五险”证明、办理学籍登记、租赁住房等满半年以上证明材料的,均可申领居住证;三是改进居住证制发,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和流动人口聚集较多的公安派出所,自行配备制证设备,当场制发居住证,以保证到新旧动能综合试验区创业就业的外来人口,平等享受当地政府规定的公共权益和各项便利。

三、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确保人口服务管理环境有温度。坚持问题导向,围绕群众办理户口、居民身份证件“烦心事”,打造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服务新模式。一方面减材料、简流程、减审批,实现审批最少、效率最高、服务最优;另一方面深入实施智慧公安建设,推进“一网通、一网办”等,让“数据跑路”代替“群众跑腿”,着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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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山东进一步降低城镇人才落户门槛 居住满6月可申领居住证 2018-5-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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